男方不具备买房资格,女方具备买房资格,房款首付由男方出资双方共同还贷,如出现离婚房产该如何分配?
2025-01-14 12: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如果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其名下,则该房屋应认定为该方个人财产;而另一方婚后的购房行为则视为对配偶的赠与,通常情况下会将房屋产权登记在配偶名下。 在这种情况下,若双方均具有购房资格,并且房款首付由男方出资,双方共同还贷,那么房产应归双方共有。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涉及一些法律和财务细节,例如房产证上的名字如何填写,贷款还款责任的划分等。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财务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