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报销处一女领导滥用职权,一手遮天,无视法律,第一天打电话通知我工伤赔偿可以报销百分之三十,我对此有疑问就去找该领导问清楚情况,找之前他们的办事员告诉我不要去找,找了什么也没有了,就是她说的算,果不其然,我带着疑问去找了,结果该领导就说现在不受理我的工伤了,连百分之三十都不可以报了,告诉我说现在必须打官司,我就想问下政府机关就没有一个规定吗?今天说可以报百分之三十,你最好不要来找,来找了,就不予受理吗?这是什么道理?不让找是不是被你们贪污了!真是太气人了!我们有问题还不能问了吗?问了就不处理了?地方小就可以一手遮天了吗?工伤要花5万多的医疗费,到如今公司里一分钱不给,工伤报销处也不受理了,那
2025-02-26 08:07首先,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到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支付。如果您的工伤赔偿请求符合相关法规,那么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其次,关于“一女领导滥用职权”和“无视法律”的说法,这显然不符合事实。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我们应该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规范,尊重法律权威和公正性,并在工作中维护公平正义。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不公平对待,您可以考虑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或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同时,也建议您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日后维权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