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老公说让我回来带孩子一月给2000元生活费,但是给了2个月又不给了,结婚7年他没有给过我一分钱,都是我自己挣钱自己用,家里的车都是我用我爸妈的钱买的,我都没坐过几次,现在孩子上学我租了一间房住着,他没有回来过几次,现在竟然连生活费也不给了,我如果离婚能把我爸妈的钱要回来吗?
2024-07-09 20:37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离婚时您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也可以提出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首先,您需要明确,婚姻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双方的收入、房产、车辆等,即使这些财产是您个人收入购买的,如果无法证明是您个人财产,通常也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您提到的车如果是用您父母的钱购买的,如果能够证明这笔钱是您父母的赠与,那么这部分财产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抚养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以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和教育需要。如果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支付。 如果您决定离婚,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准备相关证据,包括财产证明、孩子抚养情况等,以便在离婚诉讼中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您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了解您所在地区关于离婚和财产分割的具体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