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弟弟今年14岁,在补习班,对方是补习班同学调取监控一共与两个人扳手腕,第一个没事,第二个膀臂骨头,现在在医院住院开刀,现在学校愿意承担一部分责任,第二位因为说孩子与之前一人扳过,而且孩子是未成年,就逼着学校老师一人承担责任,我只想请问走法律规定,这家有责任吗?
2025-09-20 08:58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人在学校或者教育机构受到人身伤害的,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如果您的弟弟是在补习班内受伤,并且该事件是由他人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的,那么学校和补习班应该对孩子的伤害承担责任。 在本案中,您提到的另一位学生因为之前曾参与过类似的活动而被要求承担一定的责任,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作为家长,您有权要求学校和补习班采取措施保护您的孩子的人身安全,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诉讼等方式来维护您弟弟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您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和您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