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人在连锁药店买的促销阿胶和附料,当时没注意事后加工食用后产生不良反应后才查看发现附料是17年IO月6日买的IO月31日过保质期,请教一下将要过期的保健品是否可以销售,能销售的话是否有告知义务,毕竟阿胶不是一次性消费的产品,根据购买量药店应可以预见消费者会在保质期后食用,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11天前首先,关于保健品过期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如果食品或者保健品已经过了保质期,那么该产品就不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因此不建议继续使用或销售。然而,在您提到的情况中,药品的生产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而过期时间仅为4天(从10月31日到11月4日),这可能意味着药品尚未达到完全过期的状态。 在这种情况下,您的家人是否能够继续食用这种过期的药品存在争议。通常,过期药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风险,尤其是在某些药物如抗生素或疫苗的情况下。但是,具体情况需要结合药品的具体成分、剂量以及个人身体状况来判断。 对于这种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进行维权。 联系药店。直接与药店沟通,询问药品的有效性以及如何处理已过期的商品。 向相关部门投诉。如果您认为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通过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要求调查并处理相关情况。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解决纠纷。 请注意,由于涉及到具体法律法规及案件细节,具体的解决方案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不同。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