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租赁合同11月12号到期,面临拆迁,房东应该给我补偿吗?今天给房东打电话,他说我不搬就要起诉我,这个月底所有商户都要搬走
2025-03-06 10:2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间因买卖或者赠与原因终止的,原房屋租赁合同对出租人和承租人均具有约束力。因此,如果您的租赁合同在11月12日到期,并且您需要继续使用该房屋,那么您有权要求房东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直至合同期满。 至于关于房东威胁要起诉的问题,这可能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建议您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如果您确实无法继续租赁,可以考虑提前通知房东并寻找其他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