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个女的,不会说话(哑巴),今年41岁。29岁那年在自己不同意的情况下父母逼着嫁给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起勉强度过了这么多年,如今男的不管家里的生活,每天在外面打牌,家里吃的都是问题,还经常打她,所以她想离婚,而男方不同意,她父母也不同意且都打骂她。没办法去了新城区法院,可是法院需要出示结婚证,但结婚证已经被男方销毁了。我想咨询一下,对于残疾人就没有照顾吗?尤其她不会说话,请问这事需要如何办理?让她去找谁啊?
2024-12-08 11:34根据法律规定,婚姻自由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之一。如果女方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并尽量采取非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 关于残疾人的权利保障,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残疾人享有国家和社会给予的无障碍环境设施等便利条件。因此,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应当考虑到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地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此外,您可以尝试与男方沟通,了解其态度并争取达成共识。必要时,可以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避免进一步伤害彼此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