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5月21号中午11.40分的时候在校园内倒车,到时候人挺多,我得速度也是非常慢,然后我听到后面有人用手拍了我得后盖我,当时我没有下车查看,但是我把窗户摇了下来,我看了一段时间没有看到当事人,最后大概过了两分钟我才离开的,但是到了22号的时候我接到交警队的电话,说我撞人逃逸了,然后我回学校查看了监控录像,确定是当事人自己离开了,然后当事人说她右手臂被我车撞伤,而且一口咬定要我赔偿3500元。我想咨询下我并没有提前离开,这算逃逸吗,还有就是这种事情应该怎么处理
2025-08-03 21:51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并未有提前离开现场的行为,因此不构成“逃逸”。此外,如果您确信对方已自行离开,且没有证据证明您有责任,那么您可以选择放弃索赔。 关于赔偿事宜,建议您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介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后续需要时使用。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的交通法规和法律规定,并尊重他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