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好!我遇题,我在2011年请了个法律工作者帮我父亲的交通事故打官事,可她在材料中未能讲清当时借的道路基金由谁还,我方无责,当时这钱我方也沒拿到,现在保险公司向我要,我找代理人,她说这钱是保险公司的,我们不好主张要,由保险公司向肇事者要(有录音),可请她到法庭上帮讲明,当时也答应了,没过几天她打电话说,这钱是当时调解时作让步的,我去找她,她躲开不见,去司法局投诉,那些人帮她。现在变了我当初没拿现在还倒贴,我现手里只有和她的两份录音,和一份短信,请问各位大师,我这事能讨个说法吗?
2024-09-03 10:12您好!在您的情况下,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况。 该法律工作者可能没有明确告知您道路基金的具体归还情况,并且未将此信息提供给保险公司。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达成了一些非正式协议,包括关于赔偿金额或支付方式等细节上的约定。 由于该案件已经结案,无法通过法律途径直接追回这笔款项。 如果您对当时的调解过程存在疑义,可以考虑申请法院重新审理或调取相关证据。 您可以通过与该法律工作者进一步沟通,了解他们是否已经按照之前的承诺履行了职责,或者是否有其他证明其已尽职履责的证据。 建议您收集更多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如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