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佳美健身房办理私教课程,一共11节课,共计2800元。课程并没有开课,约定的教练离职,本人决定更换教练,选择更换的教练在第二天也已被开除为理由,离开了健身房。 健身房并未及时联系本人解释是否更换教练和教练选择的问题。 本人对健身房的 服务及态度不满意,不再同意更换教练,不再想在该 健身房消费。决定退课退全款。但是到手的合同和单据都为一半金额,合同和单据都为教练办理,不是本人签字,因为太相信教练,在拿到合同时没有看金额和收据。健身房负责人(店长)说安健身房流程办事要求本人填写事项申请,在期限内给予答复。但是本人咨询后,店长说一律不予退款,请相关部门帮忙解决。
2017-03-06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