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劳动局投诉电话您好!我是南宁市伶俐镇环卫站的一名合同工。今天有工友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后想用社保卡报销医疗费用,却发现单位今年至今并没什么依法给我们缴纳医保费。我们该怎么办?单位这样做是否违法?而且我们每个月到手的工资是1200元。这是南宁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吗?
16天前尊敬的您。 您好! 关于您的问题,我非常理解您的困扰和担忧。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时足额缴纳。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 其次,关于社保卡报销的问题,您可以先与医院沟通,了解其具体报销规定和流程。一般来说,社保卡的报销范围包括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但具体的报销标准和条件需要依据当地的具体政策来确定。 再次,关于工资问题,最低工资标准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而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由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指数等因素进行定期调整。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最后,建议您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后续维权时提供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