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搬迁对户口在农村的职工补偿政策:我是退伍后购买的蓝应户口找指标安排进企业上班的职工,家中还有老父亲及木房子(产权已经办在哥哥名下)农村人员应该的责任与业务我都了。16年底政策规定有二个户口的人员自我选策城乡户口,我是以迁移的行驶式恢复了农村户口。现在我村因为地质灾害搬迁户籍划定到16年前,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2025-02-18 06:01您好!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于拥有两个及以上户口的人员,应当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保留城市户口或农村户口。如果您的户口被划分为16年前的情况,您可以选择保留农村户口,也可以选择保留城市户口。具体的选择需要由您自行决定,并且需要考虑家庭成员的需求和自身的意愿。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当地的人口计生部门或者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申诉。同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可能存在的争议点。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