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户口,3月底在津南区咸水沽通过中介买房,定金已近交付,中介告知我4月10日打买卖协议,4月1日天津发布限购政策,但是中介依然让我4月10日签买卖协议,目前已经和卖方签完买卖协议,但是银行不放贷款,据说银行方面需要房管局出相关证明,才能放贷,按照中介的意思,房管局和银行方面正在交涉,因此我估计此房子属于限购房,可能买不了了,也不想买了,但是中介和卖主说中介费和定都不给退还,我想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像我这种情况,中介费和定金能否讨回?
2024-10-12 18:45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您的中介费和定金。您可以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如买卖合同、转账记录等。 提供证明文件。为了证明房屋符合限购政策,您可能需要提供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这通常包括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附上该房屋是否被纳入限购名单的说明。 与中介和卖方协商。如果您愿意继续购买该房屋,可以尝试与中介和卖方进行沟通,看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案,例如降低房价或延长付款期限等。 寻求调解。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房地产调解中心或仲裁机构,以寻求公正的裁决。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并采取相应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