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腿摔骨折把我送回老家做手术是老板付的医疗费,出医在家休养已经三个多月了,去复查医生说还要两个月才能走路,请问在家休养有补助吗?
19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有权要求雇主支付因受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医疗待遇,并且在劳动者治疗期间,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您的伤情属于工伤范畴(如骨折),并且您所在的单位未依法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则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相应的赔偿。如果您所在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关于您的“在家休养”问题,通常情况下,雇主应支付一定数量的工资作为生活费。然而,具体的数额取决于当地的生活水平和您的收入水平,以及您的家庭成员是否需要照顾等具体情况。因此,在此建议您与您的雇主进行沟通,了解您家的具体情况,并提出合理的诉求。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律上可能会对您的请求有所支持,但实际操作中可能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例如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等。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