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2018年七月时候承转了一个店面 付了2万元的转让金, 就在2018年8月底听说此地要面临拆迁 就这俩月要施行。当时转让店面的老板从来没提起过要拆迁的问题。问她她说她不知道 没有收到通知 但是其他店面、附近的住户都知道拆迁呢。她死咬着说她当时也不知道。拆迁 不是一般最少都要提前三月通知么。她这不是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现在问她要转让金,她不给退,我改怎么办,当时也因为之间认识没有签正规的转让合同,只是用纸自己写了个字据,双方签字按了手印。现在这个店我干了俩月左右,能退回我的转让金么,怎么去操纵!还有我能不能就是拿店里属于她的货去等价交换我应得转让金!
17天前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复杂和争议性的问题。首先,关于转让金的退还问题,由于您与对方签订的是口头协议,并未签署正式的书面合同,因此您的权益可能并未得到充分保障。 其次,在拆迁过程中是否需要提前通知这个问题上,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一般来说,如果房屋是用于商业用途且已经合法登记为他人的财产,那么通常情况下,开发商在进行拆迁前应当提前30天向被拆迁人发出搬迁通知并给予合理期限,以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再次,对于您的商品所有权问题,虽然您提供了纸张上的字据作为证据,但在实际操作中,实物资产的交付往往更为重要。如果您持有该店铺的钥匙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您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对方按照约定退还转让金。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寻求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您在交易过程中尽量采取更加正式和明确的方式,如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等。 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