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租客,和房东签了四个月房屋租赁合同,日期到四月六号。三月六号因为外出把钥匙和电卡都给了房东并搬出房屋。后索要一个月房租,房东说可以代出租房屋,要是租出去就能退一部分房租。后与房东发生口角,遂以合同未到期为由索要钥匙和电卡,房东再无回应。现想状告退还房租。
2025-06-05 20:04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首先,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您的租房行为已经结束,并且您有权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的租金。这些证据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租房合同、支付凭证、收据等。 其次,您可以向房东发送一封正式的信函,明确告知您不再需要使用该房屋,并请求房东退还剩余的租金。在信函中,您可以详细说明您的理由和要求,以便房东能够更好地理解您的立场。 如果房东仍未做出反应或拒绝退还剩余的租金,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您可以委托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处理此事,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的租金。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决,都要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