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为理财公司老板跑路而去经侦大队报案,因此案巨大,报案人员很多,我们排号等经侦大队通知。本以为排着队稍微心安一些了,报案后,本人所在派出所的民警打电话让我写保证书,保证不上访。我想请问,上访不是公民的权利么,我可以拒绝写这个保证书吗?
2025-10-11 07: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结社自由、游行示威等基本权利。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强迫或限制公民行使这些权利。 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请您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填写保证书,并且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和支持。同时,建议您与警方保持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和处理方式,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如果您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请务必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好个人隐私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