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公司工作13年养老保险只买了四年多一点现在解除劳动合同才发现失业险只买了两年,我能要求公司补齐养老和失业保险这些吗?(公司中途换了一个名称解除一次劳动换另一个名称签过一次劳动合同,)
8天前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应当享受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待遇。 对于您目前的情况,建议您可以与原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现在的雇主协商解决。如果您已经离职,可以向新的雇主提出补缴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单、社保缴费记录等。新雇主有义务为您办理补缴手续。 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向用人单位追讨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最后,提醒您,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保持积极的态度,理性地解决问题,以免因情绪激动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