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公司代收设计、监理费合法吗?
8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因此,招标代理公司在代收设计、监理费时,需要确保所收取的费用是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实际同意并明确约定的内容,并且不得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相违背。 如果存在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事实或行为,如代收的设计、监理费高于招标文件中的预算金额或者未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对于此类行为,政府监管部门也有权进行查处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