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重庆大足5月上月买了一套房子,首付19万,没有想到这个楼盘在扯皮,以前买房的业主2年了都接不了房,也全款的业主也办不了房产证,我想退房,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可以退房吗?
1天前您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购房者购买的商品房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但是,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支付了19万元的首付款,并且该款项是用于购买房屋的一部分,因此,如果您想解除合同,可能需要考虑是否还有其他费用或债务与之关联。 此外,根据《民法典》规定,购房者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购房款。如果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可能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包括退还已支付的款项以及赔偿相应的违约金等。 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确定您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考虑到您已经支付了首付款,您可能还需要考虑是否需要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