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套房子,在房管局备案了,但是5年了还未办理房产证,现在我想卖这套房子。但是开发商要我承担将近1万元的手续费。我该怎么处理呢?
1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所有权自登记之日起发生效力。如果您的房子在房管局已经备案,但尚未办理房产证,那么您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该费用。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八条的规定,出卖人就同一商品房订立多项买卖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请求确认出卖人负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因此,如果您认为开发商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开发商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