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老公是湘潭的,我们在阳江工作买了房(现值52万),双方父母出资,我们自己还贷,有一个四岁男孩,现在我要求离婚,我要求变卖房子,还清贷款,把父母出资的还给父母,剩下的一人一半,我老公不肯,说我赚的没有他多,分不到那么多钱,我想找个律师代理
2024-07-07 10:57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和您丈夫共同拥有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即使您丈夫的收入比您高,这并不影响您对共同财产的平等权利。您提出的方案,即变卖房产、还清贷款、归还双方父母的出资,剩余部分平均分配,是一个合理的分割方式。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双方不能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贡献大小、孩子的抚养问题以及双方的实际情况等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 聘请律师代理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支持,帮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您的具体情况,为您制定合适的诉讼策略,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如果您决定聘请律师,建议您选择有离婚案件处理经验的律师,并与律师充分沟通,确保律师能够全面了解您的情况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