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份证2005丢了,别人捡去犯案了,在2007年犯案了,但被抓了,但他用的是我的身份证,先在我在外面打工,现在这里当地派出所找我说我有案底,不让我在这里上班,我想知道我这事该怎么办
6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您在2005年丢失了身份证,并且在2007年使用该身份证犯罪。这可能表明存在违法行为。 其次,您提到当地的派出所认为您有犯罪记录,这可能是由于警方在处理案件时没有准确地记录或确认身份信息的来源和真实性。 对于这种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所有相关证据(如与犯罪相关的信件、照片等)。确保您提供的所有信息都是真实的。 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保存所有与您有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包括与犯罪行为相关的任何信件、短信、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的信息。这些文件可以作为证明您的清白的重要证据。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对警方的行为感到不满或者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并提供必要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保持沉默。在等待官方调查结果期间,请尽量避免谈论此事。除非您被要求作证或需要澄清某些事情,否则请保持沉默。 遵守法律规定。在整个过程中,务必遵守所有的法律法规。如果发现有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并寻求解决。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您所在地区的法律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果您遇到任何困难或疑问,请尽快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