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续签合同,新合同上现在有备注条件,连续两个月低效者,可解除合同,合法吗?
21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公司的续签合同中对连续两个月的“低效”员工进行解除合同的规定,似乎存在一定的争议。在实践中,是否允许解除合同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的具体条款来判断。 一般来说,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员工的绩效标准,并且在合同到期前或签订新的合同时明确告知员工这些标准和结果将如何影响其工作表现和合同续约的可能性。如果公司在合同续签时要求员工达到特定的业绩指标才能继续工作,而员工未能满足这一要求,则可以考虑解除合同。然而,这种情况下,必须确保公司提供了足够的证据证明员工确实无法达到该标准,并且该标准是合理和公平的。 此外,如果您认为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合理的证据或程序,或者公司的行为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记住,任何法律建议都应基于具体的情况和适用的法律条款,因此您可能需要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