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的半年的合同,2018.4.1-2018.9.30,押金5000,房租一季度一交,5.2号跟房东讲的6.30做完就不做了,让她提前找人租或转,她同意了再找别人,但是几天后说不退押金。请问根据合同,第四条和第九条有没有问题?能不能把押金要回来
21天前首先,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押金的退还条件。因此,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了押金的退还条件,则房东有权要求在租赁期满时将押金全部退还给承租方。 然而,在本案例中,由于您与房东就是否继续租赁进行了协商,并且房东同意寻找其他人来续租或者转租房屋,这表明房东可能希望在租赁结束前找到新的租户以收回投资并避免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策略。 谈判。与房东进行进一步的谈判,强调您的意愿继续完成剩余的租赁期限,同时提出一些补偿措施,例如延长支付租金的时间,或者提供其他形式的支持。 法律咨询。考虑到押金是您的财产,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了解您的权利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综上所述,虽然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押金的退还条件,但鉴于房东愿意在租赁期满前寻找新租户,您可以尝试通过谈判或法律途径解决押金问题,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