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法律问题想咨询一下,上个月跟别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只是车辆受损,事故认定书已经出了,对方全责。现在对方一直以不配合理赔,我想到法院诉讼,2千多,想问你两个问题。一 我是先修车 修完拿修车发票一起诉讼还是先诉讼?二 我能不能提出修车期间的交通费和误工费,以及车辆因维修引起的折旧费?万分感谢![抱拳][抱拳]
28天前首先,关于您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建议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步骤。通常情况下,在保险公司对您的损失进行赔偿后,您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申请追偿。如果您认为对方未能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至于第二个问题,关于修车期间的交通费、误工费以及车辆因维修引起的折旧费,这些费用是否应包括在内,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修车时间较长或修理过程中确实存在影响日常生活的不便,这些费用可能需要由对方承担。然而,具体费用数额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例如,您可以通过提交与修理相关的账单、医生证明等材料来证明这些费用的合理性。 请记住,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者直接联系法院,以便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同时,请注意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避免任何违法行为的发生。祝您早日解决争议并取得公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