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身体状况良好,体检拿到健康证后去国外务工,从事沥青铺路的工作,从业第四年期间,发生扭伤伤,半年期间扭伤三次,前两次因非洲医疗水平较低,都说没什么大问题,知道第三次,扭伤半个月后实在无法忍受疼痛回国治疗,在治腿期间,因胸部疼痛,做CT检查发现肺部癌症晚期,现怀疑是因为沥青致癌,因为本人也不抽烟,请问我务工的公司应该赔偿么?
2025-09-14 13:24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首先,您的身体状况良好,并且已经通过了体检获得健康证,这表明您在从事沥青铺路工作时的身体条件是符合要求的。 然而,您在从事这项工作期间受伤并被诊断为肺癌,这可能与您的职业活动有关。因此,您是否有证据证明您的伤害是由工作导致的,以及您的肺癌是否与沥青工作直接相关?如果存在这种关联性,那么您可能有权就自己的伤害和肺癌向雇主索赔。 此外,您还应该考虑其他因素,如工伤保险制度如何运作,以及您是否符合申请工伤保险的资格。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损害,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