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是县教育单位的职员,单位每年都会派我爸爸去地方学校巡视监考,由于今年天气原因考试日子提前,并且因为我爸有车分到了远处,还安排其它不认识的老师一同搭乘我爸的车下去监考,正是由于当时下起小雨路面很滑(后面鉴定车速为58)转弯时方向转不过来撞在了迎面过来卡车的后轮上,后排一个人抢救无效死亡,交警算出来要赔65w(我爸的车只有强制险可用),责任书出来我爸占70%,我们在网上也查过很多法律资料,也咨询过律师,法律明确规定履行职务行为应该由单位先承担,然后职员若有重大过失再来追偿,现在单位不认账,死者家属也在逼我们,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2025-05-17 04:12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你的父亲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事故并导致他人死亡,那么该事故的责任应当由单位先行承担。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单位不承认或者拒绝承担责任,你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寻求法律帮助。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保存证据。保留事故发生时的所有证据,包括现场照片、监控录像等,以便证明你的父亲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联系律师。可以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他们可以帮助你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供法律建议。 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事故发生在保险公司的保单范围内,你应该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以获取理赔机会。 与死者家属沟通。尽管你们可能面临巨大的压力,但与死者家属保持良好的沟通也是非常重要的,这有助于缓解双方的压力,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记住,你需要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权益,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生命和尊严。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