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问一下,婚前老公家里用老公名字买了一套房子是按揭贷款的,按揭10年还款,我和老公是未婚生子,买了房子几个月后我们就登记了,买了之后一直是老公爸爸打钱进老公卡进行还款一共还了5年,剩下的5年是我把公积金里的钱提出来还清的贷款,还清之后我们去房屋登记中心把我名字加上去了,这样如果我们真的离婚应该怎么样分。
2025-07-31 08:01首先,关于房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在婚后你们共同支付了房贷,并且共同生活在一起,那么这套房产就应该是你们共同所有。 其次,关于公积金和贷款的问题。公积金贷款通常是由银行向个人发放的一种长期性贷款,用于解决购房者的资金需求。如果你在购买该房产时使用了公积金贷款,并且已经偿还了大部分本金,那么这部分财产也应该视为你的共同财产。 最后,关于离婚分割的问题。在处理这类纠纷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例如财产的价值、使用的年限等。一般来说,对于共同财产,法院会倾向于平均分配。但在具体操作中,还需要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