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月23日骑两轮电动车和三轮机动车撞了,我们当时同向行驶,他在前靠中间,我在后挨着花坛,他突然靠边,我刹车不及撞到了。我100天的宝宝头骨裂了,颅内出血,因为和市里还有20分钟左右的路程,路上也没有别的车和人,当时就想先就孩子,所以就让对方用三轮车送我们去的医院,对方不出钱,我没办法就自己出的钱,事后才报警现在对方拒付医疗费用,说他在前面是我自己撞的他,和他没什么关系,交警说我也有责任,我想问一下我这个事情走司法程序我能争取到他出所有费用吗?
2025-07-01 08:25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交通事故纠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女儿在事故中受伤并需要治疗,您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医疗费用和其他损失。 首先,您可以考虑收集以下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交通警察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或调解协议;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及医疗费收据等票据; 您与对方之间的沟通记录(如有); 其他有关事故的证据,如现场照片、监控录像等。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责任程度较轻,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或者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能否获得全部费用取决于法院对案件事实的判断以及双方当事人的举证情况。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