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我儿媳在我孙子出生刚满月就离家出走,现已失踪二年半,我儿子已向法院申请失踪,我的孙子就一直由我喂养 照管,现已二岁多。我想请律师帮助撤销儿媳对孩子的监护权,把监护权变更给我。我需要孩子的监护权。 我儿媳她一天都没有喂养照管孩子,根据民法通则,她没有尽监护人的责任,她都失踪二年多,如果不是我尽心尽力喂养孩子早活不下去。按民法通则,应该撤销她的监护权。孩子真正监护人是我。我儿子精神上有问题,实际他也不能照管孩子。孩子一切生活医疗费用都是我负担,我为什么不应该有监护权呢?
29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家庭纠纷和法律事务,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关于您的孙子的抚养权问题,按照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且在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应尊重其意愿进行安排。 其次,关于您希望撤销儿媳的监护权并要求变更监护权给您的请求,这涉及到民事诉讼程序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存在确凿证据证明儿媳未尽到监护义务,并导致了对儿童成长不利的后果,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变更监护权。 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您可能需要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处理这一复杂的法律事务。此外,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权益,建议您与相关的政府机构或社会组织联系,寻求专业的指导和支持。 最后,作为家长,无论面对何种困难和挑战,保持冷静和理性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也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