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的时候,他家有一处老房,房本是公公的名字,还有一处房基地。婚后我和老公在房基地上盖了新房,但是他们再写分家协议时,特意声明,房产是公公留给儿子的,媳妇没份儿,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如果我和老公离婚的话,我是不是就什么都没有?
2024-07-20 05:4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和您的丈夫离婚,那么关于房子的部分,你们之间可能不会有任何财产分割。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所有收益都应当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因此,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你们双方都有权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配。 然而,对于房基地上的新房子,则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房基地上的新房子可能是由您们夫妇一起建造的,并且已经登记在您们的名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房子被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那么它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分割。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的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您有更详细的问题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帮助,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