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搬迁到本区内,员工觉得二十几公里有点远,不去,厂家会赔偿员工的钱吗?
2025-04-28 16:28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员工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征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可要求公司补偿其因工作地点变动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损失和员工的工作年限等因素来确定。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您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