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老婆结婚了生了个儿子有2个月大现在她要走了,当初我们结婚的时候她们家向我家要了20万彩礼钱,20万块钱结婚的时候说算嫁妆陪回来,但是现在他们家没陪回来,还在他们家,如果我老婆走了那个20万
2025-04-13 14:21尊敬的用户,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前给付并附条件或无条件赠与房产或其他财产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予以适当补偿。您提到的情况中,您的妻子因个人原因提出离婚,并且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您的妻子曾向您提出过20万元作为彩礼的要求。 按照法律规定,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彩礼应当视为对新人的赠与物,而非债务。因此,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该笔款项,但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彩礼是否具有法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 你是否曾经明确表示放弃或减少彩礼的金额; 彩礼的交付时间以及当时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 建议您在处理此事时,首先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以便于证明彩礼的真实性及其支付情况。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