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三年前离家出走,我去派出所报案,他们给被了案,说给找,后天也没给我信,三年已经过去了了我妻子也没回来,我觉定离婚,就到法院起诉,法院要我去派出所开我去报案的证明,派出所说让法院的人去开,法院的人不管,把我当皮球来回踢,我该怎么办?
14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家庭暴力和婚姻纠纷。根据中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认为您的配偶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并且您希望结束这段关系,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建立证据链。收集与您配偶暴力行为相关的证据,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 联系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了解如何提起诉讼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程序。 制作诉状。准备起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配偶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暴力行为的具体情况等。 提起诉讼。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并申请立案。 准备应诉。如果对方对指控进行抗辩,您需要做好应对策略,例如准备答辩状、举证等。 申请财产保全。在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害。 参加庭审。参加法庭审理,陈述事实、证据,争取获得公正裁决。 8.执行判决。若法院作出有利于原告的判决,需关注判决结果的执行情况,确保权利得到保障。 在整个过程中,请保持冷静,避免情绪激动,理性分析案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同时,建议聘请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支持,以提高胜诉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