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拆除岗位后调动员工到新的岗位,员工不会做,不去就算旷工处理,这样合法吗?
2025-08-30 11:44根据《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内,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化,劳动者不愿接受或者不胜任新岗位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岗位。如果劳动者没有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完成工作任务或未达到预期目标,导致劳动关系解除时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排,可以视为劳动者存在过错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采取适当措施对劳动者进行警告、教育,并要求其提供合理解决方案。如果劳动者仍拒绝配合,则可能需要通过正式程序(如解雇通知)来结束劳动关系,并根据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或其他补偿金。 总之,虽然可能存在一些争议,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妥善处理的情况下,企业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并要求员工继续工作的做法是合理的,只要符合法定程序,并尊重员工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同时,企业在实施任何政策或决定之前,应充分考虑员工的感受和需求,以确保整个过程能够和谐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