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4年结婚的,二婚,男方有一儿子,我有2个女儿,就在去年8月份我和我女儿出钱盖房子,他的家里人,包括男方儿子没出钱,房厂是男方的,我们没有结婚证,如果现在去办理结婚证,房子有我的居住权吗?如果离婚我会不会精神出户!他们有权哄我们走吗?我该怎么办?帮帮我!
2025-01-07 01:09您的情况非常复杂,涉及多个法律问题。首先,您提到的房子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因此在任何情况下都有可能对您的权利产生影响。 关于婚姻登记的问题,如果您和丈夫没有正式结婚,按照法律规定,你们之间的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然而,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证明自己的身份,例如通过身份证件或其他相关文件来确认您的身份。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这通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精神损害,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至于被家人哄骗离开的问题,这种行为违反了家庭成员间的道德和法律规范。如果您发现自己处于这种状况中,请及时寻求法律帮助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您的家人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和立场,并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