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7岁的时候和15岁少女发生关系,前两次疼哭了她告我强奸,后来几次她自己也主动了,构成犯罪吗?
2025-08-07 05:06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处。本条规定的是强奸罪的法定情形之一。如果您在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行为时未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手段,且没有违背对方意志,可能不构成强奸罪。 然而,即使您没有违反上述规定,也不能保证不会构成其他性质的犯罪,例如猥亵儿童或者强制猥亵等。此外,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犯的情况也可能导致其心理创伤和社会适应问题,因此建议及时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和支持。 最后,请注意,任何未经同意进行的性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对个人心理健康的影响、社会地位的下降以及法律责任的追究。在这种情况下,强烈建议您向专业人士或执法机构寻求帮助,并尽可能避免再次涉及此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