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公公与婆婆离婚了、离婚协议上写的家里老房子归老公所有、老房子拆迁、有三套房、可是公公与婆婆没经过老公同意、在拆迁时候就把三套房分别写在了公公与婆婆的名下、目前房子还没有拿到手、房产证也还没有、现在公公与婆婆分别有了新家庭、我就想问房子还能拿回来吗?
2024-09-12 16:16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公婆与儿媳之间存在婚姻关系,也不影响其作为共同所有权人的资格。因此,即使公婆与婆婆没有经过丈夫的同意,在拆迁时将房产分别登记在他们两人名下,该行为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您的丈夫对上述情况有所了解并不同意,那么他有权要求撤销或变更上述处分行为。此时,您作为妻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房产为您的丈夫所有,并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或变更上述处分行为。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总之,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