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叔叔现己七十多岁,终身未婚无子女。2014年由低保改为五保户,去年脑椎偏瘫,住院期间,治疗费及照顾由我负责,至到现在吃·穿·住·医还是由我负责,他虽是五保户,可村集体与政府没有履行保吃,保住,保穿,保医,保葬的义务。他去世后房产·土地及一切财产归我本人吗,若以后村集体有权收回吗,?
2025-05-12 13:57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居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因此,在您叔叔去世后,其房产、土地和所有其他财产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您的叔叔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这意味着您的叔叔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进行分配,包括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直系亲属等。 其次,关于您是否有权继承您的叔叔的遗产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您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法定继承人资格,并且愿意接受遗产,则您可以依法继承您的叔叔的遗产。如果您的叔叔的遗产被合法地遗赠给了其他人,则您可能无法继承这些遗产。 最后,关于村集体是否有权收回财产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村集体有权对村民的房屋和其他财产进行管理,但前提是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尊重村民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认为村集体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