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二手房,因为是学区房,因此合同约定过户30个工作日内买家迁走户口,否则将按日赔偿违约金万分之五,总房价233万。现在房东违约34天才迁走户口,按合同应该赔偿39610元,目前除了尾款押金10000元,房东没有任何赔偿的意思。请问我打官司能否追讨全部违约金还是部分?谢谢。目前户口已经迁走,只是没有按规定时间迁。
2025-04-10 03:4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房东之间的纠纷涉及到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房东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即30个工作日)迁出户口,确实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然而,具体的违约金计算方法取决于您与房东签订的具体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规定。如果您能够提供更详细的合同文本或相关证据,我可以帮助您进一步分析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您已经完成了房屋的交付手续并取得了产权证书,但仍然可能存在一些潜在风险,如房产税、物业费等费用尚未支付的情况。建议您及时与房东沟通,并了解相关的费用情况,以便采取适当的行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相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最后,请确保您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例如交易记录、合同副本等文件,以备不时之需。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