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2011年买了一套西固人家的房子,2016,71万卖掉,卖掉的所得款全部有我老公拿走,今年现在又在幸福小区买了一套房82万,是贷款50买的,现还有一套兰馨花园房,2008年全款买的价值100多万,我现在想问,离婚我想要兰馨花园房,有没有困难,现在男方不愿给房子,我应该怎么去做,谢谢,给个指导,1997年结婚,
2026-01-19 21:09首先,关于您提到的房产分割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对房屋价值存在争议,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 建议您可以尝试与您的丈夫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想法和需求,并且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您的主张。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为了避免未来的纠纷,建议您在购房时明确约定房产的所有权归属,或者在签订合同时详细列明双方的权利义务。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日后因房产分割问题产生的矛盾和诉讼。 最后,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或支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