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18号我出车祸了,交警处理我全责,对方保险都过期了,我以前也同样的事故,交警处理的,两边有责。这个为什么同样的事故不一样的处理
18天前您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赔偿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即双方应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是全责方,因此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和损失。然而,如果对方的保险已经过期,那么保险公司将不予以赔付,因为这与车辆是否购买保险以及保险的有效性无关。 如果您认为交警的处理结果不公平,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或提起诉讼。但是请注意,诉讼过程中可能会涉及更多的细节和证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同时,您可以尝试联系对方保险公司,了解其赔偿标准和程序,并考虑通过调解或其他方式解决争议。 最后,提醒您注意交通安全,避免类似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