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一辆爱玛电动车带着一个人由道路北侧向道路南侧左转,属于横穿过马路的那种,走到人行道路面时与另一辆电动车(此电动车上坐有三人,速度非常快)相撞,此电动车把我撞倒后向前行驶了有接近30米才刹住车。当时我看到这辆电动车时就刹车,停在人形路面三分之二处,对方刹车不住把我撞倒,我的电动车前部和侧部都有裂痕,破碎的地方,请问这是谁的责任?还有就是经交警队的话,是几个工作日能取走事故车辆。有什么条件和要求么。对方也没有电话联系和解?
18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涉及的交通事故责任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定。 首先,您作为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如果您认为对方驾驶员存在过错,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事故车辆的处理,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接到双方当事人的报警后,在现场勘查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依法对事故原因、责任进行认定,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对事故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期间,原事故认定书失效。 至于车辆处理方面,如果您的电动车因事故受损严重,可能需要到保险公司报案,提交保险单等相关资料,以便确定是否能够获得理赔。此外,您也可以选择自行修理或委托专业维修人员修理,但费用由您自己负担。 请记住,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寻求合法途径解决纠纷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您尽快得到妥善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