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交通事故追尾。我负全责。对方没什么事。能走能动。去医院同一个地方软组织挫伤拍了两次片,说第一次医生说看不清楚。要拍第二次看清楚点。医药费只有130。两次拍片钱1400。她的修车费280。这些我能只给他一次伤口鉴定的钱吗?她还要我给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费住宿费。她没有住院。我只愿意给她没有上班那天的钱。可以的吗?还有就是她车没牌报了警被警察拖了车罚款350这个钱她也要算在我头上。要我赔,我不赔合理吗?这是交通局给她的车无牌处罚。并不关我追尾撞伤她的事。现在她告到法院去了。我要请律师打的话以上那些不合理的我不愿意赔胜率大吗?她没什么事就医生一句多处软组织挫伤。现在她要2500我要赔还是打官司?
5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可以提供一些建议和可能的选择。 首先,关于医药费的问题,您提到的130元是针对一次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如果后续需要再次就医或复查,则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赔偿。对于两次拍片的费用,由于您已经支付了一次,并且对方也同意按照实际情况重新拍摄以确定损伤情况,因此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剩余的一次费用。 其次,关于修车费用,如果您认为车辆维修确实需要更换配件或修理部件,那么这部分费用是可以考虑向对方索赔的。但是,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具体损坏程度、维修过程中的实际花费等。 再者,关于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费、住宿费等问题,通常情况下,这些费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由法官根据事实进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通过举证证明这些费用的实际发生及必要性,从而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支持。 最后,关于车牌号的问题,虽然这与事故无关,但如果是交警部门对车辆的违法行为做出的处罚决定,您可以在法庭上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至于罚款350元是否应该由您承担,同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希望上述建议能够帮助您解决一些疑问,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