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发生交通事故,过后两小时接交警电话,叫我停车有点事问我,我靠边停车检查车的时候看后备胎松动我就找工具把它拧紧,之后交警确定我才知道有个电瓶车撞我后面,电瓶车车可能撞我后备胎吧,当时晚上十二点左右了,因为我那备胎没有螺丝固定死容易活动再加上他撞了一下,我又开一两个小时的路,轮胎位置有变动当时天黑我也不知情我就找扳手拧紧了,后来交警来车跟前调查发现我备胎位置变动了,有转动过,最后说我故意毁灭证据,我这能算故意吗
7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在事故后找到工具将后备胎拧紧,并且没有及时通知警方。虽然交警随后发现了备胎的位置变化,但考虑到事故发生的时间和距离,以及您的行为,我认为您可能无意中造成了证据的破坏。 然而,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关键在于证明被告人的意图是否明显。如果被告人在事故发生后的短时间内找到了备胎并将其重新安装到车上,然后又离开了现场,那么这种情况可能导致人们认为被告人有意隐藏或删除证据。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提供更多的信息,如当时的天气情况、车辆状况、事故发生的详细过程等,以帮助法庭判断您的行为是否是出于恶意。此外,如果您能够证明自己是在事后才意识到备胎的位置发生了变动,或者是在被询问后才开始寻找工具,这些因素也可能会对法庭的裁决产生影响。 请注意,最终的决定权在于法院,他们需要仔细审查所有可用的信息,并基于事实和法律原则做出判决。因此,请确保在任何涉及法律程序的情况中保持诚实和透明,以便为自己的辩护提供最佳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