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我跟这老板干了二十年了没有社保,连几本工资都没拿到。我想告他能吗?
2025-09-28 10:0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在该企业工作长达二十年,并且从未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因此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的双倍工资。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您在该企业工作期间未依法缴纳社保,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补缴所欠社保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建议您收集好相关证据材料,如工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同时,也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此案件,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