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有欠条,约定到期还款时间已经过有两年多了,但是中间我有去向对方要过钱,有人证,前段时间,他还过我7千元,是打到我朋友的卡上,这个卡一直是我拿着。现在还有4万3,欠条上写着如果到期不还拿他的车抵债。想起诉把钱要回来。
2024-06-25 22:42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欠条作为债权凭证,且存在催款行为和部分还款记录,这些都是起诉追讨债务的有力证据。首先,您需要确认欠条上的内容是否明确,包括债务金额、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其次,您提到的车辆抵债条款,需要具体分析其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因为以物抵债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在起诉前,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还款协议。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您需要提供欠条、催款记录、还款记录(包括7000元的转账记录)以及人证等证据,以证明债权的存在和对方的违约行为。 关于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您提到已经过去两年多,但您有催款行为,这可以中断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时效期间。因此,您仍有权提起诉讼。 最后,建议您在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诉讼策略和证据准备的充分性,提高追讨债务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