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关于劳动纠纷方面的事: 我2016年6月份入职富阳的一家企业,他以集团公司的名义招聘入职(有该企业人事发至邮箱的OFFER,但是电子稿没有盖章),入职时是与其名义下的子公司(另立法人)签的劳动合同并由该公司在富阳缴纳社保,而工作地点却是该公司老板在青海西宁的所谓的分公司(另立法人)上班。 该西宁分公司自今年1月份起就开始拖欠全体员工工资,引起多次罢工,我个人的工资也多次讨要未果。并且他们在富阳的公司(与我签合缴社保公司)一月份破产并购,我的社保也停缴四个月了。欠我的薪资已经达到四万多了。 请问:鉴于我目前的情况,应该怎么起诉?两家一起告?除了工资还可以申请赔偿金吗?谢谢
2021-07-25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