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咨询 合同纠纷 咨询详情 你还,我是2015年8月25日跟公司老板提出离职,未提交离职申请书,老板口头同意离职,同天开始为老板招聘新人,公司逾期一个月未发我工资,于2015年10月8日,老板不同意我离职让带新人半个月做交接,我私自不去上班,公司员工守则规定旷工一天罚200元,2天罚400元,三天不上班算自动离职,老板欠我8月份和9月份的工资没发,还有为公司垫资两千多元,已有报销单签字,当时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说有钱再给,至今也未给,2016年初去找公司,公司为我办理了正式离职手续,答应2016年底给予解决方案,至今没有消息,现在一年多了,我还有权要回工资和为公司的垫资吗?
2017-02-11 16:43